管理公司 · 第 22 章
整理案件事实、生成待审核稿并记录审核
进入路径
法律文书与案件 → 新建案件资料/案件资料
操作步骤
选择物业、案件类型,填写名称、县、法院及可选关联租约,明确写出已知事实与资料缺口;当前界面为 NV 内部案件资料。
打开案件,追加事实、沟通、收支或文书证据;引用证据时固定同物业文书的具体版本。
按需选择整理稿类型,点击“生成待审核整理稿”。查看生成方式、事实来源、证据版本、资料缺口与待人工核对事项。
由有权人员核对事实、法律适用、期限和送达要求后,记录“事实已核对”或“需要补充或修改”,填写审核意见。
事实更新后重新生成摘要并审核;当前摘要可用时下载当前案件整理稿,历史快照保留其原引用版本。
完成后会看到
形成有来源、版本和人工审核记录的内部整理稿。
使用提示
- AI 或规则稿不是法律意见;系统不自动决定期限、送达或立案。人工收支汇总不构成法律欠款认定。